中高齡就業促進法三讀通過 確保65歲以上壯世代就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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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曉彤 報導
中高齡就業促進法三讀通過 確保65歲以上壯世代就業權

【NOW健康 陳曉彤/台北報導】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明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計畫重要內容,納入推動部分工時工作模式,並擴大退休再就業準備的適用對象,以及跨部會合作共同開發壯世代產業及就業機會,確保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權益。


未來每5人就有1名長者 資方應善用壯世代勞動力


現行勞基法規定,勞工非年滿65歲,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三讀條文則增訂,勞工年滿65歲者,得由勞僱雙方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鼓勵健康且有意願之資深勞工持續貢獻職場;勞動部提醒,雇主不得對逾65歲繼續工作的勞工給予減薪等不利對待,否則將處最高150萬元罰鍰。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修訂內容為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至少每3年應訂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計畫,包含推動中高齡者職務再設計、職場友善、推動銀髮人才服務、推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之部分時間工作模式等。


勞動部表示,我國即將於邁入超高齡社會,未來每5人中就會有1人是超過65歲的高齡者,事業單位應儘速改變人力運用觀念,善用壯世代人力協助企業經驗傳承及提升經營效率,讓他們成為不可或缺的好幫手。


為此,去年會商10部會後,發布「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計畫(2023至2025年)」,本次修法更進一步明確定義計畫內容,包含職務再設計、職場友善、職業安全、職業訓練、獎勵僱用、延緩退休、銀髮人才服務、推動部分工時模式等相關事項,從不同面向完善保障管道及支持壯世代就業。


此外,希望結合部會資源共同推動壯世代就業,共同開發適合壯世代的產業、就業機會,以鼓勵各企業釋出更多適合壯世代就業機會,另將配合本次修法,積極推動部分工時工作模式。


補助中高齡職涯諮詢 專法實施增加38萬名勞動力


為強化壯世代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勞動部已補助雇主針對「年滿64歲」的中高齡員工提供職涯發展、就業諮詢、創業諮詢及職業訓練等相關再就業協助措施。本次修法特別放寬適用對象為「符合勞基法第53條或第54條第1項第1款前2年勞工」,提供勞工職涯諮詢、心理調適或職能評估等服務,協助壯世代瞭解未來退休後職涯方向,落實支持退休後再次就業,


勞動部表示,經積極落實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各項措施,專法施行以來已增加38萬名壯世代勞動力,壯世代勞動參與量能持續提升,可預見壯世代勞動力將成為勞動市場的新主力。


勞動部推動多項獎助措施支持雇主僱用,及鼓勵壯世代繼續工作,如想進一步瞭解,可至「45+就業資源網」查詢相關服務資訊,或洽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協助,或可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由客服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 首圖來源/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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