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健康 葉立斌/台北報導】近期#Metoo事件風起雲湧,除了資深藝人黃子佼被女性部落客控訴在未成年時期強拍裸照,現在更爆出:藝人炎亞綸在網紅「耀樂」未成年時期曾在未經允許下拍攝私密影片,而該影片外流,造成耀樂二次傷害。律師認為炎亞綸恐已觸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可能被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時倘若自己或身邊親友遇上類似情形,該怎麼做?衛福部保護司提出建議。
炎亞綸行為恐觸法 最重7年以上有期徒刑
網紅耀樂近日在FB控訴在16歲與炎亞綸交往,以及在耀樂不同意情形下拍攝私密影像。關於耀樂與炎亞綸「非合意性交」以及「私密影片外流」部分,律師「巴毛」陳宇安表示,本案發生時間耀樂僅16歲,炎亞綸可能觸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百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陳宇安進一步說明,若是如耀樂所言,拍攝是「非合意」,則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以強暴、脅迫、藥劑、詐術、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自行拍攝、製造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百萬元以下罰金。」他坦言,原先認為炎亞綸形象良好,直到爆出這案,只想告訴炎亞綸「7年以上有期徒刑你知道是什麼概念嗎?而且這是非告訴乃論欸。」雖新法上路時間為2015年,但這仍是很嚴重的狀況。
大眾如遇上私密影像外流 可尋求「性影像處理中心」協助
相信性影像外流不是任何人所樂見,然若是真的發生了,該怎麼辦?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表示,如果有青少年發現自己的性私密影像遭到外流,第一步應先冷靜截圖、紀錄自己在哪裡看到的,包含群組名稱,帳號名稱以及網址。同時應盡快項「性影像處理中心」提出申訴,中心同仁將通知網路業者下架內容,並協助當事人報案。如任何人發現有兒少性影像,亦可向性影像處理中心檢舉。
核稿編輯:陳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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