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搖飲標示新規定上路! 總糖量和總熱量資訊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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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如頤 報導
手搖飲標示今年1月1日起再進化 除了「全糖」、「半糖」外還需計算總糖量和總熱量
▲從今年1月1日起,食藥署「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正式上路。(攝影/陳如頤)

【NOW健康 陳如頤/台北報導】為了國人健康,手搖飲標示從今年1月1日起再進化,除了原本「全糖」、「半糖」之外,業者還需計算粉圓、椰果等配料熱量,清楚標記飲品的總糖量和總熱量,如違反規定,最高可罰400萬元,但部分手搖杯業者並未標示在菜單或牆上,而將標示掛在店門的角落,相當不起眼。


對此,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鄭維智表示,手搖杯飲料熱量糖量標示原則為「看得到、看得清楚」,已經行文至各縣市衛生局,加強查核,確保消費者飲食健康。


從今年1月1日起,食藥署「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正式上路,以前只需標示全糖、5分糖、3分糖等熱量,但現在除添加糖外,須將珍珠、椰果、布丁等內容物合併計算,標示總糖量和總熱量。至於適用範圍,則包括連鎖飲料店家、便利商店的手搖飲,以及速食業現場調製的飲料。


絕大部分手搖飲商家均都已實施相關措施,不過,距離「看得到、看得清楚」,仍有許多改善空間,例如,產品目錄單張上,並未清楚標記到總熱量和總糖量等資料。許多店家將標示放置在店門的一角,消費者很容易忽略。此外,販售手搖現沖飲料的便利商店,則採摺頁方式,必須進一步經詢問店員,才能找得到訊息。


鄭維智說,現行並未要求相關業者單列每1種配料的熱量和糖量,若有疑問,可詢問店家。至於標示牌,可以採取卡片、菜單註記、標記(標籤)或標示牌等形式,以張貼懸掛、立牌、黏貼等方式,讓消費者得以「看得到、看得清楚」,已請各縣市衛生局不定期派員實地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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