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攤賣場進口商應遵守瘦肉精標示 殘留超標可罰2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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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敬哲 報導
陳時中
▲衛福部部長陳時中強調,未來所有豬肉產品都要標示產地,將會加強稽查,瘦肉精殘留量是否符合標準,也會是調查重點。(攝影/陳敬哲)

【NOW健康 陳敬哲/台北報導】今(5)日衛福部公佈,進口豬肉萊克多巴胺(瘦肉精)安全容許值,承諾維護民眾「選擇權」,要求只要用到豬肉各業者,不論小吃攤、食品加工、市場賣場等,都須要標示豬肉產地,部長陳時中強調,面對競爭國際豬肉競爭,台灣豬肉就是比較好吃,自己沒有說過要帶頭吃,而是不得不吃。


豬肉產品不論形式 全數都要標出產地


陳時中表示,只要銷售或使用到豬肉,不論任何形式都要標示產地,生鮮菜市場或賣場,必須標明豬肉與相關散裝食品的產地,可以用插牌等方式,讓消費者可以一眼了解,如果是包裝食品,就必須在外包裝上,註明使用豬肉產地,希望讓消費者能夠有選擇,如果標示不符規定,衛生單位將依法開罰。


▲衛福部部長陳時中強調,不論任何形式豬肉產品都要強調產地。(圖/衛福部食藥署提供)


陳時中補充,如果是小吃攤或餐廳,所有產品豬肉料理,也都要標註產地,如果不同餐點有用到不同來源豬肉,就必須要個別標示。例如某小吃攤貢丸原料是台灣豬肉,豬內臟使用進口,就要分別想辦法明確標示。陳時中強調,餐廳業者如果不同餐點用不同來源豬肉,就要想辦法全部標示。


▲單一店家有不同豬肉產品全都要標明產地。(圖/衛福部食藥署提供)


美豬肉生產廠必須在美合法 台灣進口商須做好追蹤追溯


同時陳時中也說,豬肉來源標示稽查不僅在銷售端,最上游也會做好把關,輸入台灣豬肉業者,都必須是當地合法廠商,目前大家討論最高的美豬,生產商必須是美國合法業者,都要有美國的檢疫證明、衛生證、出口證明登資料,入境台灣時,最初幾批會逐批檢驗,再慢慢下修抽檢機率。


陳時中特別說,豬肉進口商必須做好流向管理,買了多少豬肉,產地在那裡,賣給誰多少量等資料,全部都必須完整記錄,販賣時外包裝也要有明確標示;另外,未來有沒有可能進口豬肉在台灣稍微處理,就標示成台灣製或台灣產,陳時中說相關疑慮將成為日後修法重要事項,未來3個月工作將很多很雜,會吸取大部分意見。


瘦肉精殘留量同樣加強稽查 超出容許量最高開罰2億元


不僅標示,進口豬肉萊克多巴胺殘留量,也是稽查重點,陳時中強調,定期或不定期稽查都有,不論標示與殘留量,未來包含人力需求、檢驗能量、與相關費用,都會來規劃,符合地方政府執行需要,不會增加地方執行單位負擔,一旦查獲不法,未標示、標示不符、殘留量超標,分別最高可罰300萬、400萬、2億元。


陳時中補充,一旦發現進口豬肉萊克多巴胺超標,會依照目採用溯源方式處理,不斷往上廠商者追查,再去追查其他受害下游業者,將所有違規豬肉能夠都找出來,藉由上下稽查方式,希望能降進口低豬肉萊克多巴胺超標機會。


▲陳時中強調豬肉產品多管齊下,上下源頭都會把關。(圖/衛福部食藥署提供)


陳時中鼓勵業者能有標章 加強消費者信心


日前食安問題嚴重,許多業者為了自清,或衛福部食藥署規定,都會在店裡貼上添加物檢驗證明,告知消費者產品安全無虞,未來美豬殘留量是否也會有類似作法,陳時中回應,業者如果可以做更多,能夠有檢驗標章相關資訊,讓消費者能夠得知販售豬肉食品或商品能夠有保障,會鼓勵大家都來做。


許多地方政府都說豬肉收肉精要零檢出,教育部與國防部等,都說旗下單位準備伙食時,都不會使用含有瘦肉精豬肉,陳時中特別說,自己沒說過要帶頭吃,而是在現在不得不吃,豬肉食品除了安全之外,還有就是要好吃,價錢也是一個因素,很多單位都有自己的考量,衛福部不能強迫其他單位不吃美牛美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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