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院所與長照機構照護人員 發燒須停班違者將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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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敬哲 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組長薛瑞元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組長薛瑞元表示,醫療與長照機構照護人員,一旦有發燒與上呼吸道症狀,必須立即停止上班。(攝影/陳敬哲)

【NOW健康 陳敬哲/台北報導】日前長照機構照護人員感染新冠肺炎(COVID-19),引發入住民眾嚴重生命威脅,今(25)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要求,不論醫療院所與長照機構人員,一旦發燒或有上呼吸道症狀就要採檢暫停職務,確認陰性與症狀減退才能反職。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組長薛瑞元表示,今日上午在專家會議做出決議,醫療院所與長照機構的照護人員,一旦出現發燒或上呼吸症狀,醫生就應該主動通報採檢,連續確認2次陰性,且在不使用藥下退燒,才能重新上班。

 

薛瑞元進一步解釋,兩次新冠病毒採檢必須間隔24小時,在沒有服藥狀態下,沒有發燒連續24小時,呼吸道症狀經由醫師確認緩解,痊癒照護人員才可恢復上班,但考慮照護人員人力吃緊,如果符合上述條件,不受檢驗14天規定。

 

薛瑞元也說,如同境外旅遊史,健保系統會跳出視窗,提醒醫師就醫者身份,包含醫院醫事人員與社工,長照機構、兒少機構、產後護理之家、康復之家、榮家等場所照護人員,臨床醫生可以馬上判斷後續處置方式。

 

薛瑞元強調,不論醫療照護人員與入住民眾,機構都有義務紀錄每日健康狀況,例如每天測量體溫記錄在冊,身體健康狀況也要如實記錄,工作人員耳溫超過攝氏38度禁止上班,疫情期間必須有門禁管理,若違反規定將依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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