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4月起給付免疫新藥 預計嘉惠850名晚期肺癌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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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盈臻 報導
肺癌
▲日前「藥物共擬會議」通過了這項健保給付案,用於治療EGFR突變的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圖/ingimage)

【NOW健康 陳盈臻/台北報導】晚期肺癌病友抗癌再添新利器,健康保險署表示,從4月起將給付治療晚期非小細胞肺癌之新藥Tagrisso,給付上限為2億元,目前正與廠商協議中,預計近850名肺癌患者受惠。

 

健保署副署長蔡淑鈴指出,在健保署與醫藥界、付費者代表的共同努力下,日前「藥物共擬會議」通過了這項健保給付案,用於治療EGFR突變的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

 

此外,健保於108年4月開始給付癌症免疫新藥,迄今已有超過1,500名癌友用藥。在「藥物共擬會議」上討論癌症免疫新藥本土實際療效,部分癌別療效顯著,同意將擴大給付範圍。

 

首先,初次用藥12周後,經第1次評估為疾病穩定(SD)的病人,可比照具療效反應(PR/CR)病人再使用12周藥品,另同意延長給付具療效反應病人用藥期程,最長可至2年。

 

再者,對於癌症免疫藥品反應率低的晚期胃腺癌及肝細胞癌,則請健保署與藥廠就這2種癌別協議還款,如果廠商與健保署達成協議,才開放新的病人申請用藥,但已經核准用藥者則不受協議影響,按原給付規定持續給付。

 

蔡淑鈴表示,癌症新藥費用高,在療效與安全上仍有許多不確定性,為了解病患實際治療效益,健保署依照癌症病友團體的建議,持續蒐集患者用藥情形,期望透過臨床實證資料,將費用花在真正有效的病人身上。

 

蔡淑鈴強調,因資源有限,無法全面開放給付所有新藥,如果未來有更好的方式能找出治療有效的病人,一定會調整給付範圍,並努力和藥廠協商,給癌友使用新藥的機會。

 

全民健保原則在於有「價值」的藥品與醫療行為,兩者必須合理給付,在財務可承擔下,盡力為病患爭取權益,以實證醫學為基礎推動精準醫療,期盼與藥物共擬會議代表(專家、醫界團體、付費者代表、病友團體及藥廠)一起努力,讓每個藥品給付均能達到最佳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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