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輕長照家庭負擔 今年5月報稅可申請12萬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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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盈臻 報導
長照
▲今年報稅時可申請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定額扣除12萬元,對於子女們來說,就像是領了1個新年紅包。(圖/ingimage)

【NOW健康 陳盈臻/台北報導】如果家中有失能失智長輩住在養護機構,或是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今年報稅時可別忘記自身權益,申請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定額扣除12萬元,對於子女們來說,就像是領了1個新年紅包。

 

衛生福利部長照司副司長周道君表示,為減輕長期照顧家庭的經濟負擔,108年7月24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17條,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今年5月新租稅優惠正式上路。

 

周道君說,自108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抵觸排富規定,得減除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12萬元:(一)得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者、(二)長照失能等級第2至8級且使用長照給付及支付基準服務者、(三)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達90天者。民眾申報108年度長照扣除額時,應於5月報稅時備妥下列證明文件:

 

1.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者:108年度有效之聘僱許可函影本。

 

2.長照給付及支付服務使用者:108年度使用指定服務之繳費收據影本一張。

 

3.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者:108年度入住適格之長照機構累計達90日之繳費收據影本。

 

4.在家自行照顧者:符合可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特定身障項目重度 (或極重度)等級項目,或鑑定向度之一者,檢附108年度有效之身心障礙證明 (或手冊)影本;經指定醫療機構進行專業評估,並符合可聘僱外看資格者,檢附於109年6月1日前取得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影本。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今年首度上路,部分民眾擔心診斷證明取得不易,為此,長照司表示,為便利民眾、簡化申請文件,僅需檢附「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不需巴氏量表或CDR。

 

此外,也放寬了取得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之時程,身心失能者在108年度所得稅申報期限 (109年6月1日)前取得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可列報108年度長照扣除額。

 

周道君說明,開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必須有一定的觀察期間,提醒有需求的民眾,儘早至公告之醫療院所進行評估,避免屆期因不及評估而影響報稅權益。如有相關問題,請撥打0800-000-321或1966專線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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