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抽檢市售烘被機 將近半數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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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郁敏 報導
烘被機不合格
▲消基會抽檢市售烘被機,將近半數不合格。(圖/ingimage)

【NOW健康 林郁敏/台北報導】天氣越來越溼冷,許多人都會添購烘被機,希望睡覺時能夠蓋上暖烘烘的棉被,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合作,隨機抽檢市售10款烘被產品,發現三菱電機烘被機,重要零組件比對不符規定,而且另有4款烘被機中文標示不符規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強調,不合格者可廢止商品驗證或最高將處以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消基會108年上半年於各大賣場、3C量販店及網路商城等販售通路,隨機購買10件樣品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發現,「品質項目」全部符合規定、「重要零組件比對」1件不符合規定、「商品檢驗標識」全數符合規定,「中文標示」4件不符合規定。

 

消基會表示,本次針對烘被機抽檢,進行「溫升試驗」、「洩漏電流及絕緣耐電壓」、「異常操作試驗」、「構造檢查」及「電磁相容性」等5項品質項目檢測,另查核「重要零組件比對」,並依據前述標準及商品檢驗法進行「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查核。結果發現三菱電機烘被機 AD-E103TW,電源線插頭標示型號與馬達外觀標示型號,皆與原報告零組件不符。

 

另外,中文標示不合格烘被機包含THOMSON多功能四季烘被機/TM-SAW08DQ、聲寶烘被機/HX-SA04B、鉅豪微電腦四季烘被機/JH-6388、松木直臥兩用布團乾燥機/MG-BM4501。

 

標準檢驗局說明,三菱電機烘被機 AD-E103TW,雖然「重要零組件」比對雖與原技術文件資料不符,但不涉及基本設計變更,將依「商品檢驗法」第40條規定,通知業者申請核准,違者將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中文標示」不符合規定者合計4件,可依「商品檢驗法」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內改正標示,若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標準檢驗局指出,棉被烘乾機已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消基會呼籲,業者應落實商品安全性及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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