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用細胞治療抗癌 全台僅4間醫院通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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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婷 報導
臺北醫學大學治療團隊
▲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發表「自體CIK免疫細胞治療」成果,臨床顯示,約可治療12種癌別。(圖/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提供)

【NOW健康 傅婷/台北報導】抗癌技術日新月異,如化療、放療、標靶藥物、免疫療法等。衛生福利部自2018年9月公布「特管辦法」,開放細胞治療,目前僅有三軍總醫院、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花蓮慈濟醫院和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等4家醫學中心通過審核,可以執行細胞治療。

 

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副院長李冠德表示,細胞治療是手術治療、放射治療及化療等藥物治療以外的第4種癌症治療方法,其中CIK細胞(細胞激素誘導殺手細胞)因具有優秀的癌細胞毒殺能力,可與其他化療藥物、標靶藥物或免疫療法合併使用,而獲得醫界重視。北醫附醫發表「自體CIK免疫細胞治療」成果,臨床顯示,約可治療12種癌別,包括大腸直腸癌、乳癌、肺癌、子宮頸癌、卵巢癌、腎臟癌、肝癌、胰臟癌、鼻咽癌、胃癌、食道癌、膽管癌等。

 

患者治療前,需先測試體內免疫細胞數量、攻擊力,如符合標準再抽取血液,分離出自體免疫細胞。看似簡單,但須嚴格管控、全程無菌,以確保細胞品質與病人安全。此外,並非所有患者都適合接受細胞治療,必須經過篩選,且免疫細胞的採集、輸注時間與其它藥物的搭配,都需與腫瘤科醫師緊密配合,才能讓免疫細胞治療發揮最大效果。

 

李冠德指出,以往國內癌友必須遠赴日本或美國才能接受細胞治療,特管法規上路後,因為審核嚴格,能夠提供國人安全的就醫環境。北醫附醫以自體CIK免疫細胞作為起點,未來將擴及纖維母細胞、軟骨細胞、脂肪幹細胞等細胞療法領域,造福更多病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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