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藥使用有順序 不同劑型應間隔5分鐘才能發揮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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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馬姍妤/台北報導】
眼藥使用方式
▲如果同時間點2種以上的眼藥,沒有辦法1次吸收完全,建議每種品項間隔至少5分鐘,先使用藥水、懸浮液、凝膠,最後再使用藥膏。(資料來源/食藥署,圖/NOW健康製作)

不少民眾有疑慮,為什麼每天按時點眼藥水,症狀卻沒有好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邀請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藥劑科藥師吳旻哲回覆,有可能是使用眼藥水的方式錯了。

眼藥的點法因應不同類型(溶液劑、懸浮液、凝膠或藥膏),停留在眼睛的時間就不同,使用懸浮液時,要先搖晃瓶身10下左右,確保每次滴入的眼藥水濃度均勻,才能發揮作用,使用時頭部可向後仰或仰臥,眼睛向上看,將下眼瞼往下拉呈現袋狀,再依據藥袋上指示的藥水滴數滴入,接著輕閉眼睛,緩慢轉動眼球,使藥水均勻分布在眼角膜上,此時也可輕輕按壓眼睛內側靠近鼻子的地方,避免藥水從鼻淚管流出,也不要頻繁眨眼或緊閉雙眼,以免擠出藥液影響療效。

點眼藥膏的方式與眼藥水大致相同,在下眼瞼內擠入約0.5至1公分長的藥膏,接著輕閉眼睛1到3分鐘,同樣緩慢的轉動眼球,但是點藥膏後會有短暫的視力模糊,在睡前使用較理想。

吳旻哲表示,如果同時間點2種以上的眼藥,沒有辦法1次吸收完全,而使用的先後順序也會影響到吸收效果,若同時要點2種以上的眼藥水或眼藥膏,建議每種品項間隔至少5分鐘,先使用藥水、懸浮液、凝膠,最後再使用藥膏。

吳旻哲說明,存放眼用藥時,不可以放在貼身的口袋或車上,以免因溫度升高而影響藥效,適合存放在陰涼處,避免太陽直曬;有些藥物會註明須存放在冰箱中,一般所謂的冰箱存放為冷藏(攝氏2至8°C),千萬不要放在冷凍庫,否則可能會因變質失去療效,從冰箱拿出藥品時,可先放在手掌上回溫,避免將冰冷的藥水滴入眼睛產生不適。

為了避免眼用藥受細菌、黴菌等微生物汙染,使用前要先將雙手洗乾淨,瓶口也避免跟眼瞼、睫毛、手指等地方接觸,更不要使用任何東西擦拭;打開瓶蓋之後,瓶蓋須橫向放於乾淨桌面或乾淨的衛生紙上,勿將瓶蓋立直於桌面或將瓶蓋口朝上放置。

最後,吳旻哲提醒,眼用藥打開後,保存期限為1個月,或完成該次療程即可丟棄,建議可以在瓶身空白處寫上開封日期,若1個月後沒有用完,務必把眼用藥丟棄,不要再繼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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