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長太高得買全票? 衛福部修改以年齡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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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凌芸斐/台北報導】
「當我們童在一起 童心協力護兒權」兒童節慶祝活動
▲衛生福利部在臺北市花博公園舞蝶館舉辦兒童節慶祝活動,鼓勵家長善用這些優惠措施,在兒童節連續假期間帶孩子出遊,享受溫馨的親子時光。(圖/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提供)

現代人營養好,孩子長得高人一等!許多餐廳、兒童樂園、大眾交通運輸都設有幼兒身高表,如果小朋友超過一定身高,就必須購票,或列入用餐原額。頭好壯壯的小朋友常常得購買超齡票價,對此衛生福利部已指出,修改相關規定,相關收費標準不可以「身高」為依據,而是應以年齡為主。

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呂寶靜表示,聯合國於1989年所制定《兒童權利公約》,明文保障幼兒青少年,迄今共有196個締約國,是目前最廣受各國支持與承諾的公約。為進一步與國際接軌,我國制定《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2017年首次辦理國家報告審查會議,國際獨立專家來台與政府相關部門及兒少代表、民間團體代表齊聚一堂,最後決議98項結論性意見,將成為政府增進兒童權利的重要指引。其中最受矚目、攸關家長荷包的議題,為修改兒童購票的現行規定。

有鑑於國內文教及康樂場所收費規定,呂寶靜說明,多以兒童「身高」作為收費認定標準,有違平等原則,衛生福利部已修法針對國內大眾交通運輸、文教設施、風景區與康樂場所,改以「年齡」為標準,提供兒童優惠措施,並提供未滿一定年齡之兒童免費優惠。

呂寶靜表示,「遊戲」是孩子學習與發展重要的媒介,也是兒童應享有的權利。在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都有明定兒童的遊戲權,因此,所有兒童休閒、娛樂以及遊戲權益,都應該予以保障。

呂寶靜指出,相關兒童優惠措施已經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網站,鼓勵家長善用優惠措施。兒童節連續假期來臨,家長不妨帶著孩子出遊,享受溫馨的親子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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