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藥後藥效變差? 健保署:請醫師重新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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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廖靜清/台北報導】
用藥安全
▲民眾換藥之後若自覺藥效改變,前後藥品療效不相等,一定要向院方反映,由專業醫療評估重新調整用藥。(圖/ingimage)

從今年5月開始,健康保險署調整藥價,超過9成品項受影響。民眾最關心的是即將掀起的換藥潮,各大醫院若更換品項,患者恐怕得面臨換藥狀況,除了得適應新的替代藥品,也擔心是否影響身體健康。

為了解決民眾疑慮,健保署公布另一項措施,在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新增「疑似藥品療效不等」通報欄位,一旦患者反映藥效不好時,就可以點選通報,讓政府單位了解用藥需求。

早在2010年,健保署即已建置藥品療效不等通報系統,供醫療人員及民眾通報,並於2016年建置行動裝置通報系統,可利用電腦或手機進行通報。根據統計,1年僅有一百多例通報個案,絕大部分民眾不曉得健保署設有這項通報機制。

食品藥物管理署醫審及藥材組組長戴雪詠表示,臨床上偶爾有病人會向醫師反映,在習慣服用某一醫師處方藥物後,自覺藥效改變,前後藥品療效不相等。為此,健保署和食藥署合作建置了藥品療效不等通報平台,可望擴大蒐集第一線醫事人員對於藥品療效的相關資訊,對於提升國人用藥品質也具有實質助益。

即日起,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新增通報「疑似藥品療效不等」欄位,醫師點選後,進入通報視窗,內容包括病人自覺藥效改變究竟是增強抑或減弱,以及後續的處置情況如增加(降低)劑量或頻率、換回原藥、停止本藥,改用其他藥品、合併其他藥品或繼續觀察等。

健保署定期彙整通報案件,供食藥署做後續調查,共同為民眾用藥品質把關。食藥署署長吳秀梅表示,在接獲藥品療效不等的通報案件後,將評估是否符合療效不等定義,若符合原則,且經臨床專家評估具有療效疑慮後,就會啟動藥品品質調查。

健保署也建議,換藥後覺得藥效變差,千萬別自行停藥或換藥,一定要告訴醫師,藉由專業醫療評估,重新調整用藥品項及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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