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自主權利法讓生命有尊嚴 3步驟預約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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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馬姍妤/新北報導】
3步驟預約善終
▲《病人自主權利法》讓病患得以選擇接受或拒絕哪些維持生命的治療,做出符合自己意願的決定。(圖/健康傳媒製作)

不管這輩子活得多精彩,人人都希望能「善終」。60多歲張女士,日前因小中風住院,目睹病房裡的生離死別,充滿了病苦與無奈,又想起過去嚴重失智臥床多年的先生臨終前的慘狀,她希望自己能有尊嚴地走完這輩子,醫師指出,傳統社會氛圍避談死亡,以致真正面對時顯得不知所措,或來不及與家屬溝通,造成諸多遺憾,而即將上路的《病人自主權利法》,就是希望讓每位病人都能安心走至生命終點。

台北慈濟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總幹事、放射腫瘤科主治醫師常佑康表示,《病人自主權利法》是台灣第一部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也是全亞洲第一部完整保障病人自主權與善終權的專法,目的在於確保病人有知情、選擇及決定的醫療自主權,保障民眾的善終權益,並促進醫病關係和諧,讓醫療決定權不再僅由醫師掌握,而由醫病雙方共同決策。

常佑康提醒,每個人都應該思考,如果有一天,身為末期病人,處在不可逆的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症狀態,或其他經政府公告重症等5種「特定臨床條件」時,希望接受或拒絕哪些醫療,《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賦予末期病人在生命最後階段,可以拒絕心肺復甦術及無效醫療的權利;《病人自主權利法》則進一步擴大適用範圍,以及可以接受或拒絕哪些維持生命的治療,例如鼻胃管灌食等。

根據《病人自主權利法》規範,只要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者,都能預立醫療照護決定,但之前,必須偕同二等親內家屬及醫療委任代理人,先參加醫療機構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由醫療機構的醫師、護理師、社工師或心理師提供專業醫療相關資訊,作為評估參考醫療照護決定的依據。

為此,台北慈濟醫院將於11月8日起試辦諮商門診,並於108年初正式開設「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由經認證的醫師、護理師和社工師,為有意願簽署「預立醫療決定」的民眾提供專業醫療諮詢,讓民眾在清楚了解各種醫療選擇的情況下,做出符合自己意願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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