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檢驗染髮劑 四成品質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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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楊格非、林志遠/台北報導】
衛生局檢驗染髮劑 四成品質有問題
▲ 北市衛生局於99年11至12月執行染髮劑抽驗專案,於轄內實體通路、網路等通路,抽驗了15建疑似涉嫌違規染髮產品,其中實體通路8件,網路7件。(圖/ingimage)

 有了白髮,想染髮。為了耍酷,也想染髮。染髮產品琳瑯滿目,但安全嗎?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99年度染髮劑稽查結果,結果顯示,八成產品標示檢查不符規定,四成品質有問題。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代處長姜郁美指出,許多市售染髮產品標榜「洗髮兼染髮」、「植物漢方染髮」、「泡沫染髮」等,令人心動。不過,消費者使用染髮劑造成傷害事件也時有所聞,民眾應慎選產品。

 北市衛生局於99年11至12月執行染髮劑抽驗專案,於轄內實體通路、網路等通路,抽驗了15建疑似涉嫌違規染髮產品,其中實體通路8件,網路7件。

 在15件產品中,其中共有6件不符規定品質規定,原因以「成分與原核定處方不符」最多,共有4件。其次為未申請含藥化粧品許可證2件。至於包裝標示不合格部分,外包裝品名、包裝標示等與查驗登記核定內容不符為主要違規原因。

 按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7條及第16條規定,產品如含有行政院衛生署公告的含藥化粧品染髮成分,廠商必須向衛生署申請查驗登記,等取得許可證後,始得輸入或製造。

 如果違反上述規定,違可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萬元以下罰金。此外;經核准或備查之產品包裝、成分配方等,非經申請核准不得擅自變更,否則即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10、21條規定,可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鍰。

 姜郁美指出,坊間染髮產品種類繁多,消費者在購買相關產品時,謹守「一不二要」原則--「不輕信誇大療效宣稱、要購買來源清楚產品、要認明完整中文標示」。

 另外,切勿購買來源不明的染髮劑,且使用前應先詳閱外盒或說明書上注意事項,並先做皮膚測試。如果頭部、頸部或臉部有發腫、受傷或皮膚疾病,或者使用過程中有出現過敏或發炎等異常現象,就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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