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麥麵包?全穀含量需逾51%才能稱全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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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楊格非/台北報導】

  隨著養生概念的抬頭,許多食品、飲料都號稱自身為全穀,例如全麥麵包、全穀燕麥等。為了讓民眾及業者瞭解全穀的定義,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訂定全穀產品宣稱及標示原則,只要全穀含量沒有超過51%,就不得宣稱全穀。

  食品藥物管理局科長劉芳銘指出,目前市售食品常見以「全穀」進行命名或標示,容易造成民眾混淆。調查發現,部分市售宣稱全穀的產品,實際上含量只有5%,有些根本就不是全穀製成。

  全穀類營養價值高,所以不少宣稱為全穀產品的售價也比同類食品還要高。衛生署稽查人員發現,許多市售全麥麵包、全麥土司,並沒有使用全麥,而是在麵粉中加上麥麩,就對外宣稱是全麥製品。

  為了統一全穀製品定義,以保障消費者權益,食品藥物管理局最近邀集相關專家召開諮詢會議,並訂定「全穀產品宣稱及標示原則」,只要全穀含量沒有超過51%,都不可以宣稱是全穀食品,預計一年後上路,違者將處以4萬到20萬不等罰款。

  劉芳銘進一步解釋,全穀是指包括果皮 (糠層、麩皮)、胚芽、及胚乳等穀物。故全穀產品宣稱及標示原則中指出,產品所含全穀成分佔配方總重量百分比51% (含)以上,才可以稱為全穀產品,或以其所含穀物名稱,如全麥、全蕎麥。

  如果產品所含全穀成分未達配方總重量的51%以上,就不得宣稱為全穀產品,只能以「本產品部分原料使用全穀粉 (如全麥)原料製作」,或「本產品含全穀粉 (如:全麥麵粉)」等方式宣稱。

  在新規定中,穀類包含國人常食用的大麥、小麥以及稻米、黑麥、蕎麥等17種。此外,包括玉米製作的爆米花也在規範名單之列。

  一顆麥子必須包含麥麩、麥糠、麥芽和麥胚乳,才算是全麥。未來如果麵包店販售全麥麵包,麥麩、麥糠、麥芽和麥胚乳等成分必須佔麵包重量的51%以上,否則賣家將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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