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兩成癌末患者死前仍急救 安寧概念待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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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楊格非/台北報導】

  不管是國人「壽終正寢」或是歐美國家的Good Death(好死),就是相同的願望,那就是「善終」。但研究顯示,兩成一癌症患者在死亡前一個月,家人還是堅持要急救,讓患者在死前還得備受折磨。

  為緩解癌末病人身體的疼痛、全身倦怠感、食慾不佳、呼吸困難等症狀,以及協助提供病人與家屬面對死亡的心理與靈性需求與準備,衛生署自民國85年起開始推動癌症病人安寧居家服務。

  健保局則於89年將安寧居家與安寧住院納入試辦計畫,同年並立法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成為亞洲第1個「自然死」立法的國家。儘管衛生署倡導安寧概念,但國人接受度仍有待加強。

  健康局委託學者分析89至95年24萬2530名癌症死亡病人,結果有1至3成癌症病人於死亡前1個月內曾接受急救等醫療處置,平均有24.3%癌症病人接受插管治療、28.5%使用呼吸器與10.6%做CPR(心肺復甦術又稱為心臟體外按摩)。

  進一步分析,前述3種處置歷年的使用情形,發現這3項急救處置都呈現下降,分別由民國89年26%、27.5%與13.1%降至95 年21.1%、27%與8.4%。國內癌症病人臨終前1個月內,接受插管、呼吸器與CPR 等使用急救處置情形,已有顯著改善。

  但分析指出,癌症病人死亡前1個月內,仍有1至2成的病人會使用急診與加護病房,且使用率逐年升高。從89年15.7%與10%,增至95年的21%與12.4 %。國民健康局局長邱淑媞推測,這可能與家屬對於病人末期病情不了解、照護能力不足、尚未做好死亡準備或尚未簽署DNR (不予急救)等原因有關。

  正因為部分家屬的堅持,以致病人出現緊急狀況時,被送往急診,急診醫師可能因病人未簽署DNR(不予急救,或是在家屬要求極力搶救下,而將病人送往加護病房。這些現象都說明了國人簽署DNR的風氣有待加強與宣導推動。

  邱淑媞強調,國內安寧共同照護推動至今,每年約可服務1萬3000名癌症病人,國內癌症病人死亡前1年內曾接受安寧療護,包括安寧住院、安寧居家或安寧共同照護等服務的比率,從89年的7%,大幅提高至98年的39%,達4.6倍成長。

  邱淑媞表示,民眾如需相關安寧療護訊息可以從國民健康局網站(http://www.bhp.doh.gov.tw/)或相關民間團體網站 (詳如附表2)查詢,亦可撥打免費的安寧療護諮詢專線0800-00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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