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環境教育課 高中以下學生每年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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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楊格非/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環境教育法,使我國成為世界上少數將環境教育立法推動的國家。正式上路後,全國各機關、公營機構及高中以下的學校需安排所有員工、教師、學生,每年參加4小時以上的環境教育,違者將罰5000元至1萬5000 元。  
                                             
  至於4小時,可以上些什麼課程呢?環保署指出,環境教育不侷限於靜態的老師講授,方式還包括課程、演講、討論、網路學習、體驗、實驗(習)、戶外學習、參訪、影片觀賞、實作及其他活動等。

  在教育訓練的師資方面,環保署指出,有意當環境教育講師的民眾可透過經過政府認證的環境教育機構所辦理的訓練或考試,考試通過後,就可以取得環境教育人員的證書,協助各單位辦理環境教育工作,建立環境教育的專業性。

  環保署強調,環境教育內容的多樣性,希望每個人都能從寓教於樂中,培育國民瞭解與環境的倫理關係,增進國民保護環境的知識、技能、態度及價值觀,讓每個人都能重視環境生態。

  另外,為了加強違規污染者的環境保護意識,促使維護環境品質,未來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被處以停工、停業及罰鍰新台幣5000元以上的案件,負責人必須強制參加1至8小時環境講習,使其充分瞭解環保法規,體認環境倫理及責任,避免再度違法。

  環保署強調,我國環境教育法主要內容包括設置環境教育基金,並將對環境教育人員、環境教育機構及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辦理認證,以提高品質並加強管理。

  未來中央及地方政府都會成立環境教育基金,來源包括每年現有環境保護基金提撥5%,地方環保局及鄉鎮市公所資源回收變賣所得提撥10%,以及違反環保法律的罰鍰收入提撥5%,用於推動環境教育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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