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器官捐贈 擬開放指定五等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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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楊格非/台北報導】

  儘管家人同意,但車禍腦死的弟弟還是無法將其肝臟捐贈給亟需換肝來拯救生命的哥哥,最後兩人都不幸死亡。現行法規限制,屍體器官捐贈不得指定對象,造成了不少遺憾,衛生署擬放寬規定,屍體器捐可指定給五等親內的親人。

  器官移植登錄中心資料統計,今年截至10月底,器官捐贈人數有160人,受贈人數約597人,比起去年同期增加了四成,預期今年器官捐贈比率可望超過百萬分之7.7,創下新高。

  雖然從數據看來,越來越多民眾認同器官捐贈,但目前國內約有六千多名器官衰竭者等待著器官移植來延續生命,而每年能夠幸運接受移植者僅有六百多人,絕大多數病患等不到移植,只能遺憾往生。

  最新通報數字顯示,台灣地區仍有6128名器官衰竭患者正在等待器官移植,其中心臟94人、肝臟628人、肺臟19人、腎臟4,782人、胰臟49人、眼角膜584人。

  依「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屍體器捐不能指定捐贈對象,只有活體捐贈可指定對象,並且指定捐贈對象限於五親等,至於屍體捐贈器官,則是進入器官分配庫,符合條件再依病患的病況程度比對排序,才能獲得成功移植機會。

  為了提高民眾捐贈意願,衛生署研擬將大舉開放器官捐贈規定,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屍體器捐研擬放寬到五等親,而不是由器官分配庫來比對分配,最快明年初就可以實施上路。

  一旦實施之後,將大幅提高屍體器官捐贈的比率,五等親的家人如果需要器官移植,就可優先接受器官移植,減少了不少憾事發生。

  另外,衛生署將從98年度起,委託「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於各器官勸募醫院實施「生命末期病人臨終照護意願徵詢作業」,讓大家知道急重症病人也擁有捐贈器官的權利,相關人員也將進行器官捐贈意願主動徵詢作業,希望全國各大醫院都能積極參與此項有意義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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