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倒惡「視」力 把「eye」找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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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克亮(中山醫大視光學系創系主任)】
  近視是台灣地區年輕學子一項嚴重的健康問題,不僅盛行率不斷攀高,近視發生的年齡亦有年幼化的現象。

  根據統計,年紀愈小就已罹患近視的話,將來長大後演變為惡性高度近視的機率就愈大,所以國人高度近視的比率亦呈現逐年升高的趨勢,而高度近視會引發諸多併發症如視網膜剝離、黃斑部病變及失明等。

  根據行政院衛生署在民國84年與95年的調查比較,顯示國小一年級近視的盛行率上升2倍,每5個人就有一個近視。

  為推動視力保健工作,美國及加拿大早在一百年前,就已從教育及立法作最根本的制度建立,眼睛臨床照護除眼科醫師、再加上視光師與配鏡技師,其中視光師和醫師、牙醫師、臨床心理師一樣是學士後教育,也就是在是完成4年大學教育後才能申報進入視光學院,再經過4年的專業教育所培育的專業醫療人員,卻一直被以美國醫療體系為標竿的台灣醫學教育所排除甚至敵視。

  而紐澳及英國,其視光教育至少已達60餘年之久。視光師著重於利用鏡片及其他光學輔助儀器,從事眼睛視力及相關結構之檢查與處置。視光師是從事最前線的眼睛照護專業人員,對於近視、遠視、散光及老花眼...等屈光不正現象,以視網膜鏡及精密驗光儀器幫民眾測量散光度數、角度及雙眼視平衡,並按民眾工作的需要開具適當的處方,進行框架眼鏡或隱形眼鏡配置。

  近視的治療如角膜雷射手術是不得已最後的處置,因許多近視的併發症已不可挽回的。在先進國家要進行角膜屈光手術,是相當審慎的流程,其規定是由視光師針對病人手術前的咨詢及檢查,並清楚地告知手術後可能產生的併發症,再將檢查報告轉診眼科醫師進行手術,如此可避免球員兼裁判,只以利益為考量的質疑,當然最重要的是民眾視覺健康受到最大的保護與照顧。

  眼科醫師訓練是來治療眼睛疾病,目前台灣只有1500位眼科醫師及現行健保給付制度,要求眼科醫師從事視力預防保健,實在是強人所難的。在這樣的體制下,因為守護民眾視力專業人員明顯不足,民眾矯正視力的訴求現況是走向叢林市場之眼鏡行業。

  試問大家把人民視覺健康的重大議題置於何處?現階段台灣應普及視光專業人才的訓練,建立驗光師法的制度,以發自內心的善念來推動適合台灣的視力保健法案,期盼台灣未來的主人翁,能真正打倒惡「視」力,把「eye」找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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