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輻射屋慰問金 申請至明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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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林柏宏/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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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3年1月21日公佈「臺北市輻射污染建築物事件慰問金申請辦法」。(圖/ingimage)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3年1月21日公佈「臺北市輻射污染建築物事件慰問金申請辦法」,提供臺北市曾受臺北市輻射污染建築物之害的民眾,罹患惡性腫瘤、再生不良性貧血、早發性白內障或死亡者慰問金,發生日起1年內皆可申請。申請期限至104年1月21日止,逾期則不予受理。

該慰問金特別回溯84年9月7日至103年1月20日期間,罹患惡性腫瘤、再生不良性貧血、早發性白內障或死亡者,皆受理申請,申請對象針對曾於臺北市輻射污染建築物居住、就業、就學之民眾,任一年所受輻射劑量在1毫西弗以上,經醫師診斷罹患惡性腫瘤、再生不良性貧血、早發性白內障或死亡者,提供一次定額之罹病補助;其中惡性腫瘤或再生不良性貧血每人5萬元、早發性白內障每人3萬元。民眾若有死亡每人2萬元,各項慰問金每人僅補助1次。

若是103年1月21日以後,受臺北市輻射污染建築物罹病或死亡之民眾,則須於疾病診斷或死亡日起1年內,備齊申請書、曝露證明、醫療或死亡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或親自申辦方式,向臺北市衛生局提出申請。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由於慰問金申請有其時效性,因此,符合申請資格之臺北市輻射屋民眾,請及早提出申請!相關申請表單及資訊,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主題專區/健康促進/輻射健康照護項下查詢,或逕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186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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