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救己 器捐家屬獲提前移植台灣第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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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李宛真/彰化報導】
醫師與患者
▲由於「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施行,讓黃姓器捐家屬及時等到接受肝臟移植,獲得重生。(圖/ingimage)

救人救己,器捐家屬獲提前移植出現台灣第一例!「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於10月1日上路,尚未滿半個月,在10月13日即有第一例肝臟衰竭的器捐家屬因新法而受惠,提前接受肝臟移植。

接受肝臟移植的黃姓器捐家屬是家中的長兄,10多年前弟弟過世時,父母都已年邁,為了讓弟弟能救人,就由哥哥代表作了器捐的決定,後來哥哥自己肝臟開始衰竭,深刻體會到器官等候者的痛苦與無奈。

由於「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施行,讓黃姓器捐家屬及時等到接受肝臟移植,獲得重生。這次捐贈者是在某醫學中心因意外過世的年輕人,平時為人良善,在家常與家人討論生命話題,因此家屬馬上同意進行器官捐贈。

負責移植的彰化基督教醫院副院長陳堯俐表示,這位黃姓器捐家屬是因為得到C型肝炎及肝癌,從今年1月即開始等候肝臟移植。新辦法施行後,很幸運的及時等到肝臟。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表示,在新辦法實施前,黃姓器捐家屬在全國器官登錄系統中排序在300名以外,但由於當初家人一時善念,作了器官捐贈的決定,現在得以排序第一獲得移植,可說是當年結下的善因,救了自己一命。

李伯璋說,器官捐贈不只是遺愛人間,也是順應遺願,更是留給家人無價的禮物及重生的希望,黃姓器捐家屬及時獲得移植,就是最好的證明。他呼籲民眾發揮大愛,支持器官捐贈,不只幫助他人重生,未來自己家人也可能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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