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器捐解禁 親屬可捐器官給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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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楊芳綺/台北報導】
愛滋器捐解禁 親屬可捐器官給感染者
▲愛滋感染者器官捐贈與移植是否解禁,涉及「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的修訂」,目前尚無定案,仍須專家進一步討論。(圖/ingimage)

一名肝硬化愛滋感染者亟需換肝,子女雖願捐肝,但卻礙於法令遭拒。衛服部召開「愛滋病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會議」,初步結論為:在愛滋感染者接受移植部分,未明文限制活體器官親屬間捐贈,因此,各醫院可以自行評估、斟酌是否施行手術。

至於愛滋病感染者屍體器官捐贈,仍需依現行規定、仍屬於受贈者禁忌症。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王宗曦指出,目前國內器官捐贈例數每年僅200餘人,得來不易。未來修法,將考慮開放讓愛滋感染者的器官,可捐贈給同為愛滋感染者的等候者。

王宗曦表示,愛滋感染者器官捐贈與移植是否解禁,涉及「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的修訂」,目前尚無定案,仍須專家進一步討論。

今年年初一名愛滋患者家屬向衛福部求助,患者因慢性肝硬化需要換肝,但受限於愛滋感染身分,即使女兒與兒子都願意活體捐肝,但卻遭多家醫院拒絕。事實上,國內多名愛滋感染者亟需肝腎移植,但礙於法規限制而被拒於門外。

依照現行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規定,愛滋患者不得捐血、捐贈器官,也就是愛滋患者是不能器官捐贈,而一般醫院也不願意幫愛滋病患進行器官移植手術。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指出,愛滋患者也應享有醫療人權,政府有必要正視此問題,盡速修法,建立配套措施,讓愛滋患者也有機會捐、受器官移植,挽救性命,甚至成為器官捐贈者遺愛人間。

李伯璋表示,國外研究發現,愛滋患者如依照醫師指示服用抗病毒藥物,體內愛滋病毒量極低,並不會傳染給別人,此時,就可成為捐贈者與受贈者。不過,愛滋器官捐贈須以愛滋感染者為主,如果為了救命,或許可以捐給一般等待者,但術前務必明確向患者與家屬告知,器官源自愛滋感染者。

王宗曦指出,愛滋患者能否捐贈器官,在國內外都有爭議,以肝炎為例,如捐贈者為肝炎患者,則受贈者也須為肝炎患者。未來愛滋器官也須建立相當模式,才能減少醫療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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