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底前符合要件 重症醫療糾紛可獲救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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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黃筱雅/台北報導】
今年底前符合要件 重症醫療糾紛可獲救濟金
▲截至103年3月21日止,全國共有303家醫療機構加入試辦計畫,總共受理171件申請案件,初步審定137件,其中116件符合救濟要件,包括產婦44人、新生兒55人、胎兒17件,總共救濟金額1億1451萬1815元。

衛生福利部擴大國內醫療糾紛補助範圍,舉凡心臟、腦部、繞道手術等急重症患者,如在手術過程死亡或重殘,最高可獲得200萬元救濟金。衛福部醫事司司長李偉強指出,年底前,外科及麻醉科等急重症患者只要經審查符合救濟要件,且責任無法明顯歸責於醫病任何一方,就可獲得救濟金。

衛福部上午赴立法院進行「鼓勵醫療機構辦理生育事故爭議事件試辦計畫」專案報告。部長邱文達在立法院指出,該項試辦計畫自101年起實施至今,成效顯著,不僅減少醫糾,並讓婦產科醫師人力回流,目前正研擬擴大至外科、麻醉科等較多醫療爭議的科別。

邱文達說明,生育事故試辦計畫自101年10月1日開辦,只要在101年1月1日起,因生產死亡或中、重殘的產婦及新生兒,如責任無法明顯歸責於醫病任何一方,最高可獲得兩百萬元救濟金。

截至103年3月21日止,全國共有303家醫療機構加入試辦計畫,總共受理171件申請案件,初步審定137件,其中116件符合救濟要件,包括產婦44人、新生兒55人、胎兒17件,總共救濟金額1億1451萬1815元。

李偉強指出,目前國內每年約60、70例生育事故的個案獲得補償,補償金額約在六、七千萬元,其中三成由醫療發展基金支應,七成則由醫院負責。

調查發現,國內醫糾個案中,以外科最多占34%,其次為內科28%、婦產科15%、最後為小兒科,李偉強認為,外科、麻醉科確實有必要列入救濟補助範圍。初期規畫以需住院、全身麻醉等重大手術為主,包括心臟、腦部、繞道手術等急重症患者,但詳細範圍還需進一步由專家會議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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