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隱形眼鏡需處方箋 台北市擬放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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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陳如頤/台北報導】
民眾選購隱形眼鏡
▲台北市衛生局日前宣布,將嚴格執行持處方箋才能購買隱形眼鏡政策,引起民眾搶貨囤積熱潮。

台北市衛生局日前宣布將嚴格執行持處方箋才能購買隱形眼鏡政策,引起民眾搶貨囤積熱潮。北市衛生局長黃世傑改口原規畫不切實際,執行初期僅強制建議18歲以下、首次配戴隱形眼鏡者,須持處方箋購買,至於長期配戴者從寬認定,不受處方箋6個月效期限制。

黃世傑表示,18歲以下的青少年及學童,眼睛度數較會有變化,若要配戴隱形眼鏡,經過專業醫師驗光、指導使用方式較佳,配戴隱形眼鏡屬醫療行為,強烈建議首次配戴者和未滿18歲民眾,須持醫師處方箋去購買。

至於長期配戴隱形眼鏡者,黃世傑說,若每次購買還要再去檢查,包括掛號費、驗光費與處方費就好幾百元,如此作法太不實際,將從寬認定,還是可以購買,但仍建議持眼科的處方箋購買,但處方箋不限制半年。

黃世傑同時提醒,隱形眼鏡屬第2等級或第3等級列管之醫療器材,目前並未開放隱形眼鏡於網路及郵購等虛擬通路販售,違法販售者依藥事法第27條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由於北市衛生局宣布將嚴格執行持眼科醫師處方箋才能購買隱形眼鏡政策,引發民怨。不少民眾趁著新制上路前的週六、週日,至大賣場搶購隱形眼鏡,櫃台前擠滿人潮,結帳時間拉長到近半小時。

通路業者表示,購買隱形眼鏡需處方箋,保障民眾健康立意良好,僅北市有此規定,沒有處方箋的消費者還是可以到台北市以外其他地方購買,既失去政策美意,亦會打擊北市業者生意。

業者指出,隱形眼鏡的種類不少,且眼科醫生對每一廠牌不一定都有相當認識,如何開給民眾合適的處方箋,建議盡速通過驗光師法,未來由驗光師開立處方箋。至於18歲以下雖可憑身分證明文件認定,但民眾第一次配戴與否卻難以確定,執行上有模糊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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