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郵寄保健食品規定放寬 單次上限36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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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夏亞凡/台北報導】
保健食品
▲自104年12月1日起,個人自海外郵寄或貨運自用錠狀、膠囊狀食品,數量放寬為每種數量以12瓶(盒、罐、包、袋)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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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郵寄保健食品,數量管制放寬。衛福部食藥署宣布,自104年12月1日起,個人自海外郵寄或貨運自用錠狀、膠囊狀食品,數量放寬為每種數量以12瓶(盒、罐、包、袋)為限,全部種類以36瓶(盒、罐、包、袋)為限,取代每種產品總數最高1200粒的限制。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周珮如表示,新制主要是將規定由「每種產品總數不超過1200粒」,調整為「每種數量不超過12瓶(盒、罐、包、袋),合計以不超過36瓶(盒、罐、包、袋,以原包裝為限)」,以包裝作為計算標準,取代顆粒計算,方便郵包通關。

這是繼今年(104年)2月16日海關宣布開放國人自攜行李通關的藥品、保健食品兩大類,每一類最多可攜帶36瓶上限後,再次修正郵包的規定,讓民眾海外購買保健食品郵寄回國,在數量上更有彈性。

但輸入保健食品僅能自用,若被查獲有販售行為,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開罰,且未來一年郵包皆需申請查驗。另外,新制放寬的項目僅限於保健食品,民眾若郵寄藥品,仍須申請查驗。

國人購買保健食品風氣盛,不少人至日本、美國旅遊,都將保健食品當成伴手禮。對此,周珮如指出,均衡飲食、正常作息、適度運動是身體保健基本之道,如需補充保健或營養食品,最好先請教醫師或營養師,選擇最適合自己食品,切勿盲目追隨潮流,迷信廣告宣傳。

即使是保健食品,食用前仍須詳細閱讀產品說明上的建議攝取量,警語及注意事項。不少民眾食用保健食品發生異狀,誤當成身體排毒反應,如食用後有不適症狀,應立即就醫,確認原因,切勿迷信排毒功效,以免傷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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