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經濟學人於10月6日公布全球臨終病人死亡品質(Quality of Death)調查結果,台灣在80個國家排名第6,國民健康署署長邱淑媞表示,這是政府多年積極推動安寧療護的成果,國內癌症病人死前1年內曾接受安寧療護的比率已由民國89年7%提升至101年的51%。
大多數的癌症病人家屬,沒有勇氣告訴親人罹癌這個事實,結果病人常常在不清楚自己的身體到底發生何事的情況下離世,徒留未完成的人生結局。邱淑媞認為,得到有尊嚴的圓滿人生末期的療護應為人權,但是這個人權的實踐,需要在醫療科技、醫療法律、人文等3方面都到位,才能真正實現。
亞太心理腫瘤基金會董事長方俊凱醫師表達同感說,病人的知曉權應該受到尊重,不應直接加以剝奪,尤其是面對無法重來的生死大事,應將掌握病情的權利還給病人,讓病人有權選擇,也有權向無效醫療說不。
邱淑媞說,堅持不告知病情會導致病人治療配合度低,嚴重影響病人的治療。許多患者往往到了生命末期還一味使用無效急救,破壞病人身體,製造額外痛苦,非常不合理,也違反人權。
有鑑於此,邱淑媞表示,103年起已輔導各醫院陸續建立管理機制,在癌症病人就診或入院時進行「病人知情意願評估」,包括病人本身是否想知道病情,及病人想將病情告知哪些人,並簽上姓名,以提供醫護人員後續病情告知的依據。實施至今發現,「成熟的病人」真的很多,告知罹癌也不再是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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