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捐精捐卵營養費已有官方版的公定價,國健署公布台灣第一份「精卵捐贈同意書」,提供各醫療院所參考,裡面詳列11大項,其中最引人矚目的是,公開列出捐精營養費最高8,000元、捐卵9萬9,000元等價碼,幼婦組簡技施靜儀指出,希望透過新版同意書,更能確保捐贈者的權益。
與男性捐精相較,女性捐卵過程複雜許多,一般認為,捐精人數應該多於捐卵,但國健署統計結果卻剛好相反,100年至104年全國捐精捐卵受孕個案數為3,681件,其中捐卵女性人數為2,737人,遠超過捐精男性891人。
儘管捐卵者人數遠高於捐精者,但台北醫學大學生殖醫學研究中心主任曾啟瑞說「供需失衡、不成比例」,北醫每年捐卵者近20人,但卻有近600百名40歲以上的不孕婦女正排隊等卵,能順利等到卵的不孕夫妻,可說相當幸運。
國內生殖權威李茂盛表示,目前捐卵者以女大學生、碩士生居多,除了年輕之外,還與受贈者要求有關,不少受贈者希望捐卵者能夠具備高學歷、體格健美、容貌姣好等優點,因此,捐贈者以在學女生居多,到了寒暑假,人數增加幅度更是明顯。
在首份官方同意書中,列出11項與人工生殖有關的條文,其中清楚寫下捐贈者的營養費用,「卵子捐贈人完成捐卵程序者,得支予金額上限為新臺幣九萬九千元營養費、工時損失及交通費用;精子捐贈人完成捐精程序者,得支予五千元整之營養費、工時損失及交通費用;因捐精致需於醫院門診逾三次者,得酌增至八千元整之金額上限。」
施靜儀提到,依據現行人工生殖法,捐精捐卵仍屬無償,但在考量捐贈人於捐贈過程必須接受相關檢查、醫療等措施,並影響工作,以及交通來回,因此受術夫妻得委請人工生殖機構提供營養費或營養品予捐贈人。經生殖醫學會審定之後,訂出了標準,為了避免紛爭,保障捐贈者權益,因此,這次同意書特別納入相關條文。
▲國健署公布台灣第一份「精卵捐贈同意書」,提供各醫療院所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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