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專用濕紙巾 衛福部明年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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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李宛真/台北報導】
濕紙巾
▲食藥署為了確保幼兒安全,自106年6月1日起,凡嬰兒專用濕巾等產品均需符合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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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幫嬰兒換尿布、擦手,都會用到濕紙巾,食藥署為了確保幼兒安全,將嬰兒專用濕紙巾納入化粧品管理,自106年6月1日起,凡嬰兒專用濕巾等產品均需符合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相關規定。

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科長洪國登表示,食品藥物管理署蒐集國際間管理規範及徵詢專家學者意見,考量嬰兒皮膚厚度較薄、角質層及皮脂層較為脆弱,且汗腺未發育完全,因此有必要提高嬰兒濕紙巾產品的管理強度。

洪國登說明,嬰兒專用濕紙巾之「嬰兒」,是參酌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嬰兒(Infant)」之定義,指未滿1歲者。

洪國登說,未來嬰兒專用濕巾將與化粧品管理規範一致,產品需全成分標示;製造廠須符合我國化粧品設廠標準;刊登廣告時需事先申請核准,此次管理規範修訂將更可保障消費者使用安全。

如果產品沒有符合規範,業者將面臨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懲處。如產品未完整標示全成分者,涉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6條,得依同條例第28條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鍰,其妨害衛生之物品沒入銷燬之。

此外,未領有化粧品工廠登記擅自製造嬰兒專用濕巾者,涉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15條,依同條例第27條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其違規生產的物品沒收銷燬。

洪國登表示,相關業者有至少1年之緩衝期,應儘速符合管理規範,如調整嬰兒專用濕巾之成分配方、產品標示、未符合化粧品設廠標準者應儘速辦理等,以確認市售之嬰兒專用濕巾符合化粧品管理相關規範。

洪國登指出,業者對於所提供產品,應重視消費者健康與安全,確保製造、輸入及販售的產品符合相關規範,提供消費者保護措施,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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