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法》修法在即 代理孕母與子女權益誰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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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如頤 報導
《人工生殖法》修法在即 代理孕母與子女權益誰在乎?

【NOW健康 陳如頤/台北報導】衛福部著手修正《人工生殖法》,因涉及同性伴侶、代理孕母、單身人工生殖等爭議話題,各界觀點不一,27日下午召開首場公聽會,蒐集意見。不過,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批評衛福部「支持代理孕母」才召開公聽會,此話一出,衛福部次長周志浩略顯動怒,立即回說「衛福部沒有任何預設立場,請不要做這方面的推論」。


國民黨不分區立委陳菁徽表示,隨同婚專法通過,保障同志婚姻權利,台灣已屬「多元共融」社會,加上醫療科技進步,解決各種不孕生育問題,希望《人工生殖法》修法後,以保障更多元群體的生育權力,只可惜,部分民眾反對代孕議題,觀念陳腐,卻依然停留在30年前。


陳菁徽指出,「代孕」只是人工生殖的延伸,「人工生殖」、「代理孕母」這些都是醫學科技帶來的新名詞,並無牴觸現行法規,實無再立專法的必要。


陳菁徽說,國健署於上個會期提出法案,內容就規畫親子關係認定、公益居間機構、營養金,以及代孕配套措施。如果要凝聚共識,應將草案送入國會接受民意檢驗,「代理孕母已經討論30年,台灣社會不應再錯過這次修法機會。」


「我就是反對代理孕母20多年,沒有與時俱進的人。」黃淑英上台時,話說得直接,她表示,「人工生殖」與「代理孕母」屬於不同分類的議題,而衛福部舉辦一場公聽會,進行1次討論,就是「公布他們支持代理孕母。」,此外,公聽會每個團體只有4分鐘發言,不知道政府能聽到甚麼聲音。


對此,周志浩要求暫停計時,他說,「一開始就說好我們沒有預設立場,歡迎大家給我們指導、討論、建議」,原本就沒有預設立場,不要做這方面的推論。


黃淑英回應,「若沒有預設立場,今天就應該單就《人工生殖法》要開放哪些人使用,來舉行公聽會;而代理孕母是否要在台灣建立制度,應該分開討論,不應該混為一談。


多個民團輪番上台反對代理孕母,認為修法應與代孕脫鉤,原因在於代孕提高婦女生產風險、代孕子女的法律身分也難以認定、使女性子宮商業化,爭議過多,不宜貿然修法。


同志團體、台灣彩虹平權大平台執行長鄧筑媛表示,民調發現,民眾對同志用人工生殖生養小孩的接受度逐漸提高,尤其對女同志支持度更超過5成5。女女同志使用人工生殖,並未涉及他人的身體,希望女同志與單身女性適用人工生殖,至於代理孕母仍未見詳細的草案規範,需更多討論。


婦女新知基金會主任陳政隆則認為,應先開放單身女性與女同志適用人工生殖技術,目前人工生殖技術仍綁定婚育家庭,以致想要有孩子的女同志家庭必須負擔高額的海外生育成本,才能擁有小孩。


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系教授鄧學仁強調,子女擁有雙親的權益,應大於單親擁有子女的權利,呼籲「修法讓單身女性接受人工生殖」時,需更慎重考量評估。


# 首圖來源/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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