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製湯圓抽查 被驗出防腐劑去水醋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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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楊格非/台北報導】

  2月17日就是元宵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抽查飲食店、甜品店、超市、賣場等進行元宵、湯圓及配料等,總計抽驗50件產品,結果2件散裝湯圓被檢出不得添加的去水醋酸,都是在北市內湖傳統市場販售。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處長姜郁美表示,這次總共抽查了22件包裝湯圓、24件散裝湯圓、2件包裝配料、2件散裝配料等50件,2件不合格,不合格率為4%。

  姜郁美指出,這次抽樣50件產品,包括46件湯圓及4件配料(花生、芝麻、八寶豆、紅花豆),檢驗項目為防腐劑(去水醋酸、苯甲酸、己二烯酸)及色素。

  2件散裝湯圓被檢出違法添加防腐劑去水醋酸,依照目前衛生署標準,去水醋酸只能添加在乾酪、乳酪、奶油及人造奶油上,其餘食品均不得使用。這次兩件違規湯圓,一件為「湯圓」,被驗出0.597g/kg。另一件「芝麻湯圓」被驗出0.035g/kg。

  這兩家違規湯圓都屬於自製散裝,店址分別在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460號 (與五分街交叉口),以及內湖區內湖路1段591巷5號。衛生局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規定,處製造業者新臺幣3~ 15萬元罰鍰,所有違規產品都需下架回收,銷毀。 

  姜郁美指出,去水醋酸是一種白色粉末狀,無味道的防腐劑,可使產品保存更久,變得更Q更蓬鬆,又不會影響食物本身的風味。由於毒性較強,長期過量食入,很可能損傷肝、腎功能。

  姜郁美提醒,消費者在選購時湯圓時,應多加注意。如購買一般現場手工搖製的散裝元宵湯圓,應注意工作人員手部清潔衛生,員工不得留指甲、不得配戴飾物、不得塗指甲油、不得有傷口,並需穿戴乾淨衣帽。

  若選購冷凍(藏)湯圓需再檢視保存溫度,並查看販售場所的溫度是否符合,冷凍產品應放置在-18℃以下之冷凍櫃販售;冷藏的產品,則應置放7℃以下冷藏櫃販售。

  另外,湯圓熱量相當高,以一般無餡小湯圓來說,10顆就相當於主食1份,熱量高達70大卡,相當於4分之1碗的白飯;包餡湯圓熱量更高,芝麻或花生等傳統口味,4顆含熱量約280大卡,等於吃進一碗白飯。

  正因湯圓熱量偏高,姜郁美指出,糖尿病及慢性病患都不宜多吃,以免造成體重增加與身體負荷。再者,湯圓外皮大多以糯米為主,粘性高不易消化,如有咀嚼不全或胃腸機能不佳的人,應放慢進食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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